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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工作流程、救助类别、救助标准

发布日期: 2026-05-11    来源: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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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须知

1.乐山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申请表由乐山市红十字会制作并负责解释;

2.人道救助资助对象原则上为具有户籍(或居住地)在乐山市,且因大病、突发事件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

3.申请人申报资料由本人或其监护人负责填报,并保证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申请人申报资料须经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红十字会审核后报乐山市红十字会审定;

5.乐山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科负责申请人申请资料初审,合格资料提出资助建议,不合格资料由县(市、区)红十字会通知申请人不予资助理由或补齐资料后再申报;

6.本申请表的递交并不代表一定能获得资助,不合格申请资料逐级退回申请人;

7.乐山市红十字会资助对象名单将在乐山市红十字会网站上公示;

8.人道救助为一次性资助,对相同致困原因的申请人原则上只给予一次救助。同时,已经申请红十字会系统其他救助项目的同一申请人,市红十字会不再接受救助申请;

9.对申报资料中出现的虚假、伪造或隐瞒等行为,一经发现,乐山市红十字会将不予资助;如已获资助,将依法追索其所获得的全部资助款;

10.获得资助的申请人或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为各级红十字会提供必要的文字、照片、影像等资料,配合相关宣传和采访活动,并同意使用申请人照片、影像等资料;

11.我确认已经阅读和知悉了以上全部条款,并同意所有申报规定事项。

申请人或监护人签名(盖手印):

年    月     日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流程

一、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白血病

(一)办理依据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白血病”是由中国红十字总会负责,委托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组织实施,协调全国各级红十字会和定点医疗机构执行,专项救助0—18周岁确诊为“白血病”的中国籍儿童。

(二)承办机构

市、县级红十字会。

(三)服务对象

0—18周岁白血病患儿。

(四)申报材料

1.登录“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网站下载并填写《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白血病儿童资助申请表》。

2.患儿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含首页)复印件(如户口簿无法证实监护关系的,须提供患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3.患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最新病情诊断证明原件(须加盖医院公章或医务处章或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专用章,科室和病区盖章无效)。

5.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须加盖医院病案复印专用章)。

6.骨髓检查报告复印件。

以上资料齐全后提交至患儿户口所在地区县级红十字会。

(五)服务流程

1.申请。

2.受理:县级红十字会对申报材料受理初审,通过后寄送市红十字会。

3.审核:市红十字会再次审核合格后报送省红十字会,最终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评审。

4.告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评审通过后寄发《资助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医疗票据、报销单据等诊治材料。

5.拨款: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将资助款拨付至受助患儿个人账户。

(六)办理时限

市级、县级红十字会10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报上一级红十字会。

(七)资助标准

1.对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的患儿每人一次性资助5万元。

2.对无需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或需要移植但尚未实施移植手术的白血病患儿每人一次性资助3万元。

3.患儿在获得3万元资助款后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补充一次性资助2万元。

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天性心脏病

(一)办理依据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天性心脏病”是由中国红十字总会负责,委托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组织实施,协调全国各级红十字会和定点医疗机构执行,专项救助0—14周岁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且需要手术治疗的中国籍儿童。

(二)承办机构

市、县级红十字会。

(三)服务对象

0—14周岁需要手术治疗的先天性心脏病患儿。

(四)申报材料

1.登录“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网站下载填写《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儿童资助申请表》。

2.患儿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含首页)复印件(如户口簿无法证实监护关系的,须提供患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3.患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4.患儿三个月内病情医学检查报告单(超声心动图报告、心脏彩超报告等)复印件。

以上资料齐全后提交至患儿户口所在地区县级红十字会。

(五)服务流程

1.申请。

2.受理:县级红十字会对申报材料受理初审,通过后寄送市红十字会。

3.审核:市红十字会再次审核合格后报送省红十字会,最终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评审。

4.告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评审通过后下发《资助告知书》。

5.手术:患儿接到告知书后三个月内入院手术治疗,术后提交医疗票据、报销单等相关资料。

6.拨款: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审核术后材料合格后,将资助款拨付至受助患儿的个人账户。

(六)办理时限

县级、市红十字会在收到资助申请表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并报上一级红十字会。

(七)资助标准

1.家庭自付5千元(不含)至1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5千元。

2.家庭自付1万元(不含)至1.5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1万元。

3.家庭自付1.5万元(不含)至2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1.5万元。

4.家庭自付2万元(不含)至3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2万元。

5.家庭自付3万元以上的(不含3万元)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3万元。

复杂先心病患儿需多次手术且已获得一次资助的,在完成第二次或第三次手术、提交相关资助材料后,可予补充资助。最高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3万元。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白血病儿童资助申请表.docx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儿童资助申请表.docx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造血干细胞移植资助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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