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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工作指南、工作流程、所需资料表格

发布日期: 2026-05-13    来源: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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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市本级红十字会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偿献血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无偿献血工作流程与服务内容。


一、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十一条(二)款: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2.《中华人民共和国无偿献血法》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献血工作。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

3.《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第十一条(五)款: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与各级人民政府共同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4.《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红十字会应当参与和推动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表彰奖励等工作。


二、献血的基本条件

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体重:男≥50公斤,女≥45公斤。

 

三、献血流程

1、献血登记: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均可)进行献血登记。

2、填写表格:认真阅读《献血者健康情况征询表》,然后详细填写登记表的各项内容。

3、体检:血压、乙肝表面抗原、血红蛋白。

4、清洗消毒手臂:安尔碘消毒,消毒后请勿再接触消毒部位。

5、采血:躺在采血椅上,穿刺前请握紧拳头;一旦采血针刺入静脉,拳头作握紧、放松的连贯动作直至采血完毕。

6、止血:用三个手指按住针眼 5至10分钟,以防皮下血肿。

7、领献血证和纪念品:仔细核对献血证上献血者的姓名、证件号码及血型,并领取献血证和纪念品。若有错误请及时与发证的工作人员联系,以便及时更正。


四、服务内容

在服务优化方面,秉持 “服务上门,爱心零距离”理念,持续完善“上门采血” 模式,主动走进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及社区,通过预约上门、团体专场、错时服务等灵活方式,将采血车开到献血者“家门口”,最大限度减少对工作和生活的影响,让“想献就能献”成为现实;更以 “心意相伴,温暖随行” 为导向,为献血者精心准备了涵盖生活实用、纪念收藏等多个系列的多元化纪念品。

(一)献血活动采取个人献血和团体预约献血两种方式进行:献血时间及地点

(二)乐山市无偿献血“三免热血卡” 激励政策

实施对象

(1)在乐山市申报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包括铜奖、银奖、金奖、终身荣誉奖)的个人。

(2)乐山市辖区内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获得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包括奉献奖、特别奖)的个人。

符合在乐山市申报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个人可经乐山市中心血站审核办理发放“乐山市无偿献血热血卡”(以下简称“热血卡”)。

符合在乐山市辖区内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获得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个人可经乐山市红十字会审核办理发放“乐山市无偿献血热血卡”(以下简称“热血卡”)。


热血卡持有者享有政策

(1)免费乘坐乐山市主城区公交。“热血卡”持有者可刷卡免费乘坐乐山市主城区城市公共交通车辆,每月限额与老年公交卡一致,刷卡次数当月清零。年龄70岁以上具备办理老年公交卡的,应使用老年公交卡乘坐公共交通车,不再享受使用“热血卡”乘坐公共交通车辆服务。

(2)免费游览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景区。“热血卡”持有者凭“热血卡”、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在峨眉山(除春节、国庆节假日)、乐山大佛(除春节、五一、国庆节假日)旅游,免交旅游景区首道门票费用,不包含景区内部景点和其他娱乐项目,景区工作人员做好信息核验和登记备案,参观程序按照景区常规流程进行。

(3)免交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察费。“热血卡”持有者本人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交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察费。持“热血卡”和身份证到医疗机构门诊收费窗口现场挂号,收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信息核验并做好登记备案。“热血卡”持有者在医疗机构就诊时,诊察、排队等程序均须按医疗机构的正常流程进行。


五、献血注意事项

1、献血实行实名制,献血时一定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军(警)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胞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驾驶证等。

2、献血前应该避免空腹献血,要清淡饮食,不要吃油炸类、肥肉、牛奶等,以防止血液浑浊,影响血液质量。

3、献血前一天晚上不要饮食过饱,不要饮酒。要保持献血前一晚的良好睡眠。

4、献血前一周内如有感冒、发烧、咳嗽及服用药物等应暂缓献血。

5、女性献血应避开月经期前三天到后三天此段时间。

6、两次捐献全血的间隔时间应满六个月。

 

六、献血后注意事项

1、献血的手臂24小时内尽量不要提重物,40分钟后自行拆掉绷带,换上输液贴,贴针眼4个小时后方可撕掉。4小时内针口不要湿水,以防感染。

2、献血后4小时内多饮水,24小时不能饮酒。

3、献血后当晚不要熬夜,保持充足睡眠,第二天工作和生活照常。

4、献血后24小时内尽量不要做剧烈运动、重体力劳动及高空作业,避免外伤。

5、献血后,正常饮食,亦可适当地增加一些营养,如多吃点瘦肉、鸡蛋等,可促进血液成分恢复更快,但切忌暴饮暴食。

 

七、承办机构及联系人

 1、市红十字会王老师:0833-24235232.

 2、市中心血站咨询电话:0833-5188116

无偿献血登记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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