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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流程和服务内容

发布日期: 2026-05-11    来源: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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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市本级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国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标准化工作手册》《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相关规定,制定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流程与服务内容。

一、培训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十一条: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2.《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第十一条(三):开展应急救护工作,宣传、普及、培训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军营和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人群中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提高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将应急救护科普宣传教育融入健康中国建设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德育和素质教育内容,倡导“关爱生命救在身边”的社会文明风尚;做好南丁格尔奖我国候选人推选、南丁格尔奖颁奖及获奖者事迹宣传等工作。

3.《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红十字会应当推动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等,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卫生健康等知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在交通运输、采矿、旅游、建筑、电力等容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及教育、体育、医疗、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培训救护员。

二、培训任务

乐山市红十字系统每年完成持证救护培训12000人,普及培训82460人。市红十字会主要负责市本级人员培训,各县(市、区)红十字会负责本区域内人员培训。

三、工作流程

1. 制定计划:了解培训对象(单位)的需求,制定培训计划,确定时间、场地和课程安排。

2. 课程准备:联系师资,准备教材、教具等。

3. 培训实施:理论培训、实操培训、教学法培训(师资班)。

4. 组织考核:考勤、理论考试、实操考核、试讲考核(师资班)。

5. 证书发放:参训人员经理论笔试、现场实操双考核合格后,统一核发《红十字救护员证》或《心肺复苏(CPR+AED)培训证书》;证书有效期3年,到期前由红十字会统一组织复训考核,完成续证登记。

四、服务内容

按照《中国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标准化工作手册》和救护培训“四统一”原则,进行不同班次的授课、带教、考核等工作。

1 . 救护员培训(16学时): 经过培训使学员了解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树立红十字人道救护理念,增强“热爱生命、护佑生命”意识,掌握心肺复苏和创伤救护等急救技能,具备自救互救的基本能力。

2. 初级救护员培训(8学时): 经过培训使学员树立红十字人道救护理念,增强“热爱生命、护佑生命”意识,掌握心肺复苏和创伤救护等基本急救技能,初步具备自救互救的基本能力。

3. CPR+AED培训(4学时): 经过培训使学员树立红十字人道救护理念,增强“热爱生命、护佑生命”意识,掌握成人心肺复苏操作和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的使用,了解儿童和婴儿心肺复苏操作。

4.创伤救护培训(4学时):经过培训使学员树立红十字人道救护理念,增强“热爱生命、护佑生命”意识,掌握止血和包扎的方法,熟悉骨折固定的方法,掌握烧烫伤的现场处理。

5.救护普及讲座(1-4学时):经过培训使学员树立红十字人道救护理念,增强“热爱生命、护佑生命”意识,熟悉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心肺复苏操作和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的使用、止血包扎和骨折固定的方法等。

五、报名方式

有意愿参加并符合条件的市本级人员在“博爱嘉州”微信公众号上报名,各县(市、区)人员在当地红十字会报名。

六、联系方式

陈老师:0833-2093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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