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简介 领导成员 组织机构 区县红十字会 大事记
红十字要闻 人道救助 应急救护 应急救援 造血干细胞捐献 无偿献血 器官/遗体/角膜捐献 红十字志愿服务与青少年
机构募捐资格 税收募捐资格 捐款公示 捐物公示 款物支出公示 人道救助公示 项目公示 年度审计报告公示 规划与年鉴 预决算公示 其他公示(采购信息)
志愿服务队 备灾救灾物资储备库 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基地 红十字景区救护站 博爱家园 加入红十字志愿者
政策法规 规范性文件(内部制度) 红十字运动知识
首页 > 核心业务 > 器官/遗体/角膜捐献

七旬老人登记捐献遗体器官:“能捐的都捐了,做点贡献!”

发布日期: 2026-02-02 15:46     来源: 市红十字会 浏览量统计:
打印 分享到 :

近日,73岁的马先明老人独自来到乐山市红十字会,郑重签署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用朴实的行动践行“回馈社会”的心愿,为生命传递希望之光。

马先明老人如今独自在乐山生活。谈及捐献初衷,老人回忆起年轻时在成都打工的经历:“当时看到单位的领导夫妻俩都登记了遗体捐献,心里特别受触动,觉得这是件特别有意义的事。”这份深埋心底的善念,历经数十载岁月沉淀,终在今日化为坚定的行动。“我现在一个人生活,没什么牵挂,想着能捐的都捐了,为社会做点贡献,也让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延续。”老人话语朴实,眼神却格外坚定。

在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马先明老人仔细核对登记信息,顺利完成了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老人小心翼翼地拿着自己的捐献登记证书,“这件事让我心里很踏实。”她说,这是她能留给世界最后、也是最珍贵的礼物。

每一位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都是“生命的摆渡人”,马先明老人的无私选择,彰显了超越传统观念的文明新风,也为社会传递了温暖正能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